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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聯合國安理會入港禁令船舶清單及交通部航港局關注船舶清單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09-05-19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5089
  1. 為克盡國際成員義務,配合聯合國制裁北韓之決議,以維護國家及亞太區域安全,「聯合國安理會入港禁令船舶清單」船舶一律禁止進入我港口;涉嫌違反聯合國北韓禁令船舶(即本局「關注船舶清單」),亦原則禁止進入我國港口,且該2清單船舶均不得於我領海與鄰接區內滯留。
  2. 交通部航港局「關注船舶」倘欲申復應由該船船東或運送人,自行或委託船代公司、律師提出。申復書範本及旨揭2清單之電子檔均置於本局全球資訊網>訊息發布>最新消息>航港局,
    歡迎自行下載。
  3. 「聯合國安理會入港禁令清單」資料來源,詳以下網址:https://www.un.org/securitycouncil/sanctions/1718/materials/list-of-designated-vessels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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